
西藏:07年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人事厅等部门关于做好2007年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藏政发〔2007〕24号)的有关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今年从西藏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录3200名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
(一)我区计划内统招的普通高校2007届大专以上非师范类毕业生。
(二)我区2006年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
(三)我区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
(四)我区2006届未实现就业的计划内统招的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考录数量
(一)公开考录1200名中小学教师。
(二)公开考录1383名公务员。其中:乡镇公务员565人,公安系统公务员260人,法院系统公务员360人,检察院系统公务员150人,工商系统公务员30人,质监系统公务员10人,机要系统公务员8人。
(三)公开考录61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医护人员260人,农林技术人员120人,水利水电专业技术人员50人,
畜牧兽医人员60人,地勘系统专业技术人员40人,文艺专业技术人员17人,西藏日报社工作人员2人,基层中波台工作人员60人,布达拉宫雪城讲解员8人。
三、报考条件
(一)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报考中小学教师职位的,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符合教师岗位公开考录的有关规定,专业不限。
(三)报考公务员职位的,须具备下列条件:1、报考乡镇公务员、质监系统公务员的,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报考工商系统公务员的,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3、报考公安系统公务员的,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符合人民警察公开考录的有关规定(详见考录计划表)。
4、报考法院系统公务员、检察院系统公务员的,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法院系统公安专业职位为大专以上学历),且符合政法系统公开考录的有关规定。
5、报考机要系统公务员的,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为本专业毕业生。
(四)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位的,须具备下列条件:
1、报考医护人员、畜牧兽医人员的,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报考农林技术人员、文艺专业技术人员、地勘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水利水电专业技术人员、基层中波台工作人员的,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报考西藏日报社工作人员的,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5、报考布达拉宫雪城讲解员的,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为历史、语言、
导游等相关专业毕业生,并符合担任讲解员的其他条件(详见考录计划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07年5月2日—15日。
(二)报名方式
1、区内院校高校毕业生实行现场报名。
西藏大学、
西藏民族学院、西藏大学农牧学院、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西藏藏医学院的毕业生分别到本校报名点报名。
2、区外高校我区生源毕业生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
)进行报名。由区教育厅负责中小学教师职位的报名工作,区人事厅负责其它职位的报名工作。在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区外高校我区生源毕业生也可就近到区内报名点现场报名。
3、我区2006年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和我区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到本人服务所在地的地(市)人事局报名。
4、我区2006届未实现就业的计划内统招的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分别到七地(市)人事局报名。
5、现场报名的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张。
6、报考人员在办理录用派遣手续时交纳报名费30元。
(三)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由各报名点根据报考条件和拟录用职位的有关要求,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2、网上报名报考中小学教师职位的人员,由区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和师资管理处共同负责审查其资格条件。
3、网上报名报考其它职位的人员,由区人事厅人才流动开发处负责审查其资格条件。
4、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考试。
(四)准考证发放现场报名的人员于2007年5月21日至23日到本人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网上报名的人员于2007年5月21日至23日登陆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的人员,在报名和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如遇问题,请及时拨打0891—6325863联系解决。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07年5月27日。具体安排:
上午10:00—12: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中学
汉语文、中学数学综合知识》或《中学藏语文、中学数学综合知识》
下午3:00—5:00考专业知识
(二)考试科目
详见《西藏自治区2007年从西藏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三)考务工作1、本次考录,共设14个考点。其中,区内考点7个:拉萨(设在西藏大学)、林芝(设在西藏大学农牧学院),日喀则、山南、那曲、昌都、阿里五个地区的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区外考点7个:咸阳(设在西藏
民族学院),成都、北京、上海、长春、广州、武汉的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同时在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
2、考试期间,区考录办派出14个巡考组分赴各考点巡视考务工作。
3、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在区外高校就读的我区农牧民子女高校毕业生,持有学校出具相关证明的,区教育厅给予适当的交通、食宿补助。
六、录用派遣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由区考录领导小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各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分别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少数民族考生视情单独划线),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二)拟录用人员的面试、体检、政审等,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三)录用派遣公示期间未发现问题的人员,持本人毕业证书和准考证,经区考录办再次确认资格合格后,予以办理正式录用和派遣手续。
1、报考中小学教师职位的人员,持本人毕业证书和准考证到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报到。由区人事厅办理录用手续后,区教育厅负责派遣。
2、报考其它职位的人员,持本人毕业证书和准考证统一到区人事厅人才流动开发处报到。由区人事厅办理录用手续并负责派遣。
3、经复查不符合本次考录拟录用职位的有关规定和不服从组织派遣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出现的录用名额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联系电话:0891—6822095(区人事厅)
63258636325690(区教育厅)
西藏自治区人事厅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2007年4月28日

西藏警察高等专科学校招生河南定向生是贫困县的考生吗
不是
目前学校对贫困生的资助政策有助学贷款,助学金以及提供勤工俭学岗位等,暂时没有其他的政策。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学校前身是1956年成立的西藏干部学校附设公安学校,1957年7月至195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迁到北京,在中央人民公安学院(现公安大学)内建立西藏班。1960年4月中央人民公安学院西藏班迁回拉萨办学,称西藏自治区公安学校。1980年4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易名为西藏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并正式开办学历教育。2003年4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由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主管。截至2020年2月,学校设有侦查系、
治安管理系、
警察管理系、法律系4教学单位,开设了警察管理、治安管理、
刑事侦查、
国内安全保卫、
交通管理、
经济犯罪侦查、
信息网络安全监察、
刑事科学技术8个专科专业。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招生条件???〔具体点!
一、学校全称: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地址:拉萨市夺底路70号
二、办学性质: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自治区所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三、办学层次:大学专科,学制3年
四、办学特点: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政治立场坚定,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社会主义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具有较高的文化道德素养,较全面地掌握法律知识、警察业务知识和警务技能,纪律严明、体魄强健、机智勇敢,能胜任公安工作的高等应用型人才。学校贯彻“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方针,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佩戴学员警衔。
五、招生对象: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勤奋学习,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2、高级中等
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5、在全区范围招生,女生名额占招生总数的15%。
六、报考条件
根据公安工作的特殊要求,学校在录取公安类专业时,须经过政治审查、面试、体能测试。
(一)政治条件。考生除按《西藏自治区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要求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须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志愿并适合从事公安工作还必须经公安机关政治审查合格。
政审合格为:考生本人必须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志愿并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的政治历史清楚,现实表现较好。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①政治思想落后,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有破坏祖国统一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②有流氓、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或道德品质不好的;③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④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勒令退学处分的;⑤本人或直系血亲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⑥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⑦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划不清界限的;⑧其他原因不宜做人民警察的。
(二)身体条件。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根据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除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口吃、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2、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并根据人事部、公安部下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对于过于肥胖或消瘦的考生(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按体检不合格论。
3、左右眼单眼裸视力,理科类专业应在4.9(0.8)以上,文科类专业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
(三)体能条件要求:
凡报考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成绩合格。
(四)外语语种要求:
根据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现有的条件,外语语种只限
英语。
七、录取原则:
1、招生工作在自治区教育厅领导下,由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接受
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2、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3、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一般专科线。
青橄榄